王海(化名)作為上門女婿因與妻子孫梅(化名)感情不和,被妻子起訴至昆山法院,要求離婚。在法庭上,男子竟然提出索賠作為“上門女婿名譽上的精神損害。近日,昆山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。
  1999年,家境貧寒又兄弟眾多的王海“嫁”給了本村的孫家做了上門女婿,並與孫梅登記結婚。第二年,兩人生育一子。但王海好吃懶做,在家人的數落下,他非但不改,反而選擇出門遊蕩,長年累月不回家。2010年的一天,孫梅在街上偶遇王海與一位年齡較大的女人一起逛街,事後打聽得知王海與該女子已同居一段時間。孫梅提出離婚訴訟,但在王海求情加保證的軟磨硬泡之下原諒了他。
  然而,和好不久後,王海又外出不回。孫梅又傷心又生氣,再次向昆山法院提起離婚訴訟。庭審中,王海對孫梅陳述的事實沒有任何異議,但他稱自己要爭取兒子孫小明的撫養權,並稱如果離婚,孫梅要對自己作為“上門女婿”名譽上的精神損害做出賠償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雙方儘管結婚多年,但是雙方感情確已破裂,遂依法判決准許雙方離婚。婚生兒子由於一直由孫梅撫養,且孫梅收入穩定,遂判決孫小明歸母親孫梅撫養。而對於被告王海的賠償損失的意見,因於法無據,法院最終不予支持。許廷廷 何潔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l14elnot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